【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电梯应急救援预案与演习制度 |
发布日期:2013-11-6 13:57:16 |
电梯应急救援预案与演习制度是为了保障协助乘客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正确应对得到及时解救,避免因恐慌及非理性操作而导致伤亡事故,最大限度的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以及设备安全。 一、电梯困人应急救援预案 1.乘客在遇到电梯紧急情况时,应当采取以下求救和自我保护措施: ⑴ 通过警铃、对讲系统、移动电话或电梯轿厢内的提示方式进行救援; ⑵ 与电梯轿厢门保持一定距离,以防轿厢门突然打开; ⑶ 在救援人员达到现场前不得撬砸电梯轿厢门或攀爬安全窗,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电梯轿厢外; ⑷ 保持镇静,可做抱头屈膝,以减轻电梯急停时对人体造成的伤害; 2.到达现场的救援专业人员应当先判别电梯轿厢所处的位置再实施救援。 ㈠ 电梯轿厢高于或低于平层位置0.5米以上时,执行如下救援程序: ⑴ 至少需要2名专业人员(持证)迅速赶往机房; ⑵ 关闭电梯总电源(应保留照明电源),然后根据平层图的标示判断电梯轿厢所处楼层; ⑶ 由一人安装手动盘车轮,确认安装完毕后,持盘车轮,由另一人用松闸扳手缓慢松闸,再根据轿厢所在位置的就近楼层缓慢盘车至平层位置,松开松闸扳手; ⑷ 用层门开锁钥匙打开电梯层门、轿厢门; ⑸ 疏导乘客离开轿厢,防止乘客因恐慌引发的骚乱; ⑹ 重新关好电梯层门、轿厢门; ⑺ 在电梯没有排除故障前,应在各层门处设置禁用电梯的指示牌; ㈡ 如电梯轿厢高于或低于平层位置0.5米以内时,执行如下救援程序: ⑴ 关闭电梯总电源(应保留照明电源)。 ⑵ 用层门开锁钥匙打开电梯层门、轿厢门。 ⑶ 疏导乘客离开轿厢,防止乘客因恐慌引发的骚乱。 ⑷ 重新关好电梯层门、轿厢门。 ⑸ 在电梯没有排除故障前,应在各层门处设置禁用电梯的指示牌。 二、发生火灾应急救援预案 1. 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 2. 由专业人员(持证)按下电梯的消防按钮(电梯有消防功能时),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以供消防人员使用。对于无消防功能的电梯 、应立即将电梯直驶至基站并切断电源或将电梯停于火灾尚未蔓延的楼层。在乘客离开电梯轿厢后,将电梯置于停止运行状态,用手关闭 电梯 层门、轿厢门,切断电梯总电源(包括照明电源)。 3. 井道内或电梯轿厢发生火灾时,立即停止运行,疏导乘客安全撤离,切断电源,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4. 有共用井道的电梯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将其余尚未发生火灾的电梯停于远离火灾区,或交给消防人员使用。 5. 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停止运行电梯,以避免因火灾停电造成的困人事故。 三、发生地震应急救援预案 1. 已发布地震预报的,应根据大连市政府发布的紧急处理措施,决定是否停用电梯电梯,何时停用。 2. 震前没有发生临震预报而突发地震的,如强度较大在电梯内有震感时,应立即停止运行,疏导乘客安全撤离。 3. 地震后应当由专业人员(持证)对电梯进行检查和调试运行,正常后方可恢复使用。 4. 发生湿水应急救援预案 ⑴ 当楼层发生水淹没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当将电梯轿厢停于进水层的上两层,切断总电源。 ⑵ 如机房进水较多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切断进入机房的所有电源,并及时处理漏水的情况。 ⑶ 对已经湿水的电梯,要及时进行除水除湿处理,在确认已经处理后,经试运行无异常无误,方可恢复使用。 ⑷ 电梯恢复使用后,要详细填写湿水检查报告,对湿水原因、处理方法、防范措施等纪录清楚并存档。 5.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⑴ 如有乘客重伤,应当按事故报告程序进行紧急事故报告。 ⑵ 向乘客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会同事故调查部门调查电梯故障原因,协助做好相关的取证工作。 ⑶ 如属电梯故障所致,应当督促电梯维保单位尽快检查并修复。 ⑷ 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交事故情况汇报资料。 四、电梯演习制度 1. 电梯安全管理员应确定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小组成员,并报主要负责人批准,成员人员必须包括电梯主要负责人、电梯安全管理员、司机(如有)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 2. 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习(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应至少半年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成员人员都必须参加。 3. 演习内容、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电梯安全管理员拟定,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4. 演习结束后,安全管理员应将该次演习的情况作书面记录(见附件三),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在下次演习中进行调整、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