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
大连恒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街82号1单元606-609
电话:0411-86833000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发布日期:2014-2-28 10:48:23
      

电梯定期报检制度是为了使电梯处于正常、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1. 电梯安全管理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特检所申请定期检验。申请电梯定期检验时应该携带以下资料:《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上一周期检验报告、维保合同,以及检验所需的费用。

2. 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由电梯安全管理员向特检所申请检验。

3. 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安全管理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检所申请安全检验。

4. 安全管理员在接到检验受理通知后,应及时通知维保单位安排相关的专业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

5. 定期检验时安全管理员负责向检验人员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如实反映电梯使用情况,并为检验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6. 检验不合格的电梯,管理人员应及时委托有资格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及时向特检所申请复检,检验合格的电梯方可继续投入使用。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行业资讯  |  工程案例  |  企业荣誉  |  招贤纳士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xml
Copyright c 2013 yinghu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0411-82899595 版权所有 辽ICP备12014849号
b2b电商平台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