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
发布日期:2014-3-27 9:33:13 |
电梯司机应遵守的操作规范、步骤是为预防电梯操作过程中事故的发生,保障电梯使用人员及装载物的安全。 一、 电梯司机安全操作规程的基本要求 1.电梯司机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 2.电梯司机必须经大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以下简称特检所)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电梯司机必须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功能,认真阅读本台电梯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4. 电梯司机必须操作有安全合格标志的电梯。 二、电梯行驶前的检查和准备 1. 开启层门进入轿厢之前,需要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2. 轿厢内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在使用前必须先将照明灯打开。 3. 每天开始工作前,将电梯上下空载运行数次,无异常现象后方可使用。 4. 层门关闭后,从层门外不能用手拨启,当层门、轿门未关闭时电梯不能正常启动。 5. 平层精确度应无明显变化。 6. 经常清洁轿厢内、层门及乘客可见部分。 三、 电梯在行驶中应注意 1. 在服务时间内,不可擅自离岗,如必须离岗时或电梯停用时,应断开电源并将层门关闭锁好。 2. 司机应负责监督控制轿厢的载重量,不得超载使用电梯,乘客电梯不允许作货梯使用。 3. 不允许装载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电梯安全管理员同意和批准并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后才可装运。 4. 严禁在层门开启的情况下,启动或保持电梯检修和正常运行状态。也不允许用检修操作来代替正常电梯运行操作。 5. 电梯的层门电气开关等安全装置不能短接,也不可用其他物件塞住,使其失效而不能起到应有的安全作用。 6. 不允许利用轿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的开启,来装运长物件。 7. 在电梯行驶中,应告诉乘客勿倚靠在轿厢门上。 8. 轿厢顶上部,除电梯固有设备外,不得放置其它物品。 9. 当电梯运行时不得对电梯进行擦油、润滑等工作或对电梯部件进行修理。 10. 在行驶中应用揿扭开关或手柄开关来“开”或“停”,不可利用电源开关或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来“开”或“停”电梯,更不可利用物件塞住控制开关来开动轿厢上下运行。 11. 行驶中,司机和随乘人员不可把手、头、脚伸出轿外,也不可在层门外把手、头、脚伸入井道内,以防轧碰事故。 四、 当发生以下故障时,电梯应立即停用,并报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修理: 1. 层、轿门关闭后电梯不能正常行驶; 2. 电梯速度显著变化时; 3. 层、轿门关闭前电梯自行行驶时; 4. 行驶方向与选定方向相反时; 5. 内选、平层、快速、召唤和指层信号失灵时(司机应立即揿按急停按钮); 6. 发觉有异常噪声,较大振动和冲击时; 7. 当轿厢在额定载重量下,有超越端站位置而继续运行时; 8. 安全钳误动作时; 9. 接触到电梯的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时; 10. 发觉电气部件因过热而发出焦热的臭味时; 五、 电梯使用完毕后的操作 1. 写好当班设备运行记录,发现存在故障分别转告接班人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2. 做好轿厢四壁底板各层站层门地坎的垃圾和层门口的清洁卫生工作。 3. 将电梯停靠在基站,关掉电梯内电源开关、层楼指示、轿厢照明,锁上电梯层门、轿门,防止他人进入轿厢内开动电梯。 4. 在潮汛期间,工作结束或工作时基站受潮汛影响,应开离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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